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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在大眾點評上“刷單炒信”小心炒糊誠信 |
【政公網】
欄目:上海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3-04-18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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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3年4月18日(農歷2023年閏2月28日),星期二訊: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在大眾點評上“刷單炒信”小心炒糊誠信。
都說“貨比三家不吃虧”,消費者越來越習慣把APP中商品或服務的口碑作為消費的重要參考。而這種心理也被不少商家所利用,通過各類“刷單炒信”方式誘導消費者,甚至將其當成一種心照不宣的“潛規則”。
近日,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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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3年4月18日(農歷2023年閏2月28日),星期二訊: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在大眾點評上“刷單炒信”小心炒糊誠信。
都說“貨比三家不吃虧”,消費者越來越習慣把APP中商品或服務的口碑作為消費的重要參考。而這種心理也被不少商家所利用,通過各類“刷單炒信”方式誘導消費者,甚至將其當成一種心照不宣的“潛規則”。
近日,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代運營公司幫助商戶“刷單炒信”的侵權案件。
4·26世界知識產權日案情回放
漢濤公司系第三方消費點評網站/APP運營主體,主營業務是為用戶提供商戶信息、消費點評及消費優惠等信息服務,系第5135459號“大眾點評”、第11716586號“圖片”商標權利人。X公司是一家新媒體代運營公司,通過虛假交易、優化點評、炒作信用等,幫助服務商家獲取高于實際的店鋪整體數據和排名等,并從中獲利。
原告漢濤公司認為:
X公司在小紅書和微信上的對外宣傳及推廣中,未經授權擅自使用前述注冊商標,用于識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侵害了平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以盈利為目的,幫助其他商家進行虛假商業宣傳,違背了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及商業道德,更致使平臺出現大量不實數據,影響已建立的信用評價體系,嚴重損害了平臺的商譽以及廣大消費者與其他誠信經營商家的合法權益,構成不正當競爭,故向法院提起訴訟。
4·26世界知識產權日法院裁判
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X公司在經營中使用“大眾點評”“圖片”屬于在類似服務上使用與涉案兩注冊商標相同的標識,并容易引起混淆,侵犯了該平臺注冊商標專用權。并且,這種以營利為目的幫助平臺商戶進行刷單炒信的行為,一方面,通過造假作弊的方式制造了大量無效流量,若不遏制,虛假數據將會破壞該平臺的經營基礎,讓平臺經營成為“無本之木”;另一方面,該行為將導致消費者在進行交易對象選擇時,對上述商家的經營、服務、商品情況產生虛假認知,消費者一旦發現商戶的評分以及好評內容與實際不相吻合,將產生不良的消費體驗,對平臺數據的真實性產生質疑,進而影響平臺的信用體系,構成不正當競爭。
據此,法院判決X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平臺經濟損失和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計100萬元。一審判決后,X公司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后維持原判。
劉燕萍知識產權審判庭四級高級法官
隨著互聯網經濟的快速發展,在電子商務領域,不少商家通過虛假交易虛構成交量、交易額、好評數,即“刷單炒信”,以此搶占市場份額、吸引消費者。為滿足商家的這一需求,還出現了專門組織人員有償為商家提供“刷單炒信”服務的“代運營”公司,甚至形成黑色產業鏈。“刷單炒信”不僅導致消費者在選擇交易對象時產生虛假認知,造成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客觀后果,還致使平臺出現不實數據,影響了其信用體系,更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負面效應,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破壞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
法官提醒
對于“代運營”公司,實施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應承擔法律責任;對于尋找“代運營”公司提供服務的商家,切記誠信經營方能長久,切莫被一時之利蒙蔽雙眼!
(來源: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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